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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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廣東東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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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東莞市虎門鎮莞太路271號1棟
編者按
2022年1月1日起,《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正式實施,明確提出“違法者主動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同年4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制定《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違法企業符合相應條件,并在東莞主流媒體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就能減少罰金。
本公眾號將持續對在媒體作出道歉承諾的環境違法企業進行公開展示,敬請廣大市民共同監督,并請各企業引以為鑒。
東莞市滿致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17日,我公司在東莞市樟木頭鎮樟洋社區富竹三街2號3棟3樓301室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未驗先投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環保意識不足。盡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1、立即停止生產并立即補辦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表;2、補辦申領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3、聘請專職環保工程師負責工廠環保事宜;4、安排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及儀器正常運行,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簽字:莊孝敬
東莞市滿致科技有限公司
承諾時間:2023年10月27日
莊孝敬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17日,我本人在東莞市樟木頭鎮樟洋社區富竹三街2號3棟3樓301室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未驗先投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環保意識不足。盡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1、立即停止生產并立即補辦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表;2、補辦申領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3、聘請專職環保工程師負責工廠環保事宜;4、安排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及儀器正常運行,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本人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簽字:莊孝敬
承諾時間:2023年10月27日
東莞市博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9月5日,我公司在東莞市寮步鎮下嶺貝創新一路8號110室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生產車間未密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未開啟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環境法律意識薄弱,臨時工人上班忘了開啟環保設備。盡管事后我們立即啟動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并將生產車間門窗密閉,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姚儒國
東莞市博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諾時間:2023 年10月26日
東莞市協成倉儲設備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7月26日,我公司在東莞市清溪鎮三中村蓮塘路53號A棟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沒有按照規定使用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沒有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設置密閉車間、烤粉工序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未開啟、烤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沒有處理就通過車間大門直接排放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環境保護法律意識薄弱。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安排人員加強對廢氣處理設施管理的學習與培訓、加強環境保護意識培訓,并全部完成整改。如今,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東莞市協成倉儲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小宇
承諾時間:2023 年10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39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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